建材制品燃燒熱值試驗儀熱容量的測定
2018-07-18
北京卓銳科技
10069
建材制品燃燒熱值試驗儀熱容量的測定
熱容量是決定發熱量準確度的關鍵。在發熱量測定實驗中,即使平行實驗吻合,也并不一定表示結果正確。發熱量測定的歷年統檢結果表明,往往由于測不準熱容量,而給發熱量的實驗結果帶來系統偏差,所以,做好熱容量的標定工作是保證發熱量測定結果準確的基礎。
在熱容量標定中,作為基準熱值物質的苯甲酸又成了熱容量標定中的關鍵。苯甲酸的熱值不準確必然導致得出錯誤的熱容量。所以作為標定基準的苯甲酸,必須是經國家計量機關正確標定出熱值的,純度高的苯甲酸。
熱容量標定值的有效期為3個月,超過期限應重測。如果具有以下情況之一者,應立即重新測定熱容量,測定發熱量的溫度和測定熱容量的溫度相差超過五度,更換測量內筒的溫度計或改變貝克曼溫度計的基點溫度,更換熱量計的較重要部件。
建材制品燃燒熱值測試裝置產品型號:RZ-2
1 適用范圍
在恒定熱容量的氧彈中,測定材料的燃燒熱值。
2 對應標準
GB/T14402 ;ISO 1716
3 主要技術指標
3.1 量熱彈容量:(300±50)mL。
3.2 量熱彈耐壓21Mpa。
3.3 坩堝:Φ25mm,高度(14-19)mm,壁厚1mm。
3.4 計時器:精度為0.5s。
3.6 溫度分辨率為0.0001K。
3.7 計量標準物質:苯甲酸。
3.8 試驗過程自動熄火。
特點:計算機控制。
北京鑫生卓銳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服務部www.weightec-opto.com